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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厅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厅年度工作计划和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负责厅机关日常政务及机关各处室工作的协调,协助厅领导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况。
(三)协调办理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组织、承办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承担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和重要综合会议组织工作,督办会议决定事项和厅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
(五)负责厅政务和机要值班,负责厅政务大厅工作。
(六)拟订厅公文及印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厅机关的秘书工作。
(七)负责厅政务信息工作和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厅各类出版物。
(八)负责管理厅机关档案,指导厅直单位和商务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厅机关的保密工作,指导厅直单位的保密工作。
(十)负责厅信访工作。
(十一)联系协调厅驻外机构,指导协调厅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工作。
(十二)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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