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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2007年湖南(昆山)加工贸易招商推介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公告中规定限制类目录中商品沿海地区企业要做加工贸易必须缴纳50%的台帐保证金,而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做加工贸易继续实行保证金台帐空转。这个政策的出台第一次使得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政策比沿海地区优惠,将进一步推进沿海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也为我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据了解,仅江苏昆山一地受此政策影响的加工贸易企业就有1700家。
二、为抓住机遇,积极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省政府决定举办此次招商活动,并将本次活动纳入“2007年湖南承接粤港台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招商活动周”,甘霖副省长将率团参会。
三、2007年湖南(昆山)加工贸易招商推介会定于10月16日在昆山举行,时间非常紧,为确保活动能顺利进行,请各参会单位抓紧组织,认真落实。一是按照省里下发的工作方案,制定好本单位的参会方案;二是认真做好招商推介资料的准备和市情宣传片的制作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客户的邀请工作,要先期组织小分队去长三角地区分送招商资料、广泛邀请客。
四:联系方式
客商联系人:许 亮:0731-2287124
活动联系人:黄 威:0731-2289533
会务联系人:伍社光:0731-2287072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湖南(昆山)加工贸易招商推介会工作方案》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